中山学区学校门卫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使学校的财产免受破坏,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学校门卫制度
1、校外人员进入学校必须到门卫值班室登记,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生方可入校
学校师生员工,家属及校内临时工进校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否则,门卫人员有权加以阻拦
2、骑自行车出入本校门,一律下车
自行车入校必须按指定的地点停放
任何人的自行车(包括教职员工)不得驶入教学区,不得停放在办公和实验楼附近
3、非本校机动车辆不得随意进入校园,凡需进入校园的车辆必须经门卫同意,车辆进入校园后均要慢行,不得鸣笛,不得教学区
4、各类商贩不得以任何借进入校园或在学校门周围摆摊叫卖
5、携带物品出校(如:电脑、电视机、收录机、木料、钢材、桌椅等)必须到门卫值班室登记,并说明情况
属学校财产必须持有学校总务处的证明,否则,门卫有权追问并扣留
6、上课期间,学生不准会客,有特别情况要求出校的学生,必须有班主任、学生处的签条,否则,一律不得旅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现意外事故
7、外来人员没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进入学校食堂、学生宿舍和班级
8、每天上、下学时间,校门要全部敞开,管理好本部门的安全,防止拥挤和踩踏等损害事故的发生
上课时间本部门要全部封闭
9、放学后,要仔细检查各室门窗是否关牢、锁好,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主管处室领导汇报
任何人进入校园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定,对拒不服从管理,无理取闹,情节严重者,学校保卫人员可实行必要的手段维护学位治安,或将其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中山学区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制度为贯彻“预防为主、单位负责、突出重点、保障安全”的安全方针,切实把预防工作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落到实处,强化岗位安全责任,确保学校财产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岗位安全责任校长为我校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分管领导为直接负责人,负责安全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