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考核指标与分值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评分标准基本医疗服务(28分)服务质量(6 分)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法律规范、医院感染管理法律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法律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 95%。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未发生院内感染事故。未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赔偿控制在一定额度内.、1 通过询问查看,无门诊病历扣 0。5 分;无门诊观察记录扣 0.5 分;无院内处方权授予的文件、缺药房签名字样的各扣 0.3 分.、2 抽查 1 张处方,是否项目齐全,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书写法律规范,每低 5 个百分点扣 0。2 分;无处方评价统计资料及分析扣 0.5 分。3 抽查 20 份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每降低 5%扣 0。5分。、4 住院病历书写符合法律规范,抽查 20 份病历,甲级病历〉80%,杜绝丙级病历。甲级病历每低 5 个百分点扣 0.5 分;使用外院的病历用纸和表格的扣 1 分;丙级病历每例扣 1 分。、5 无院感组织扣 0.5 分;无定期综合评比检查及统计分析的整改意见者扣 0。分;考核结果无处理意见的扣0.5 分。、6 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无预案及措施者扣 1 分;有措施未实行扣 0.5 分;有差错未登记或未上报扣 0.5 分;未及时妥善处理而发生上访者扣 1 分,性质未定、责任人未定、处罚措施未落实者分别扣 0.5 分;无医患沟通处理记录扣 0。5 分;发生医疗事故每起扣 2 分;发生 B 超性别鉴定的扣 6 分.服务数量(6 分)医疗费用(6 分)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住院人次数、住院日数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住院和门诊费用.分别计算前二年乡镇卫生院前述考核指标的平均值,适当考虑合理增长要素,确定当年考核的基准数据.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增减幅度控制在一定范围,住院人次数、住院床日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有所下降或维护较低天数。与上年相比,次均住院和门诊费用的增长幅度不超过全省平均水平。单病种限(额)付费的病种数逐年增加,以及总额预付。以本单位前三年平均值为基数,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门诊观察人次、辅助检查人次、出院病人数,达平均值 90%以上各得 1 分,每降低 2%各扣 0。5 分;出院病人平均住院日每延长 1 天扣 0.5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