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卫生院绩效考核评价细则(试行)考核指标与分值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评分标准基本医疗服务(28分)服务质量(6 分)严格执行诊疗常规和操作规程,执行病历书写法律规范、医院感染管理法律规范、医疗废物处置法律规范等有关法规制度,处方质量、病历质量、护理文书质量、医院感染管理和病案管理符合要求
处方书写合格率达到1%,门诊病历和住院病历、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 95%
建立医院感染管理组织,制度健全,措施落实,未发生院内感染事故
未发生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赔偿控制在一定额度内
、1 通过询问查看,无门诊病历扣 0
5 分;无门诊观察记录扣 0
5 分;无院内处方权授予的文件、缺药房签名字样的各扣 0
、2 抽查 1 张处方,是否项目齐全,药品名称、规格、剂量等书写法律规范,每低 5 个百分点扣 0
2 分;无处方评价统计资料及分析扣 0
3 抽查 20 份护理文书,书写合格率每降低 5%扣 0
、4 住院病历书写符合法律规范,抽查 20 份病历,甲级病历〉80%,杜绝丙级病历
甲级病历每低 5 个百分点扣 0
5 分;使用外院的病历用纸和表格的扣 1 分;丙级病历每例扣 1 分
、5 无院感组织扣 0
5 分;无定期综合评比检查及统计分析的整改意见者扣 0
分;考核结果无处理意见的扣0
、6 医疗事故及纠纷处理无预案及措施者扣 1 分;有措施未实行扣 0
5 分;有差错未登记或未上报扣 0
5 分;未及时妥善处理而发生上访者扣 1 分,性质未定、责任人未定、处罚措施未落实者分别扣 0
5 分;无医患沟通处理记录扣 0
5 分;发生医疗事故每起扣 2 分;发生 B 超性别鉴定的扣 6 分
服务数量(6 分)医疗费用(6 分)门(急)诊人次、出诊人次、辅助检查总人次数、住院人次数、住院日数或观察室输液病人数
住院和门诊费用
分别计算前二年乡镇卫生院前述考核指标的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