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租代售物业租赁合同 出租人: 房地产有限公司 (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职 务: 法定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承租人: (下称"乙方") 住 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鉴于按如下条款和条件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 之物业,甲、乙双方根据有关规定,经友好协商,与 年 月 日订立本租赁合同书(下称"本合同")
第一章 出租之物业 第一条 出租物业之坐落 甲方同意出租,乙方同意承租坐落于 区 座之物业(下称"该物业")
该物业之平面图简本合同之附件一
第二条 该物业之面积 该物业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土地使用面积 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
第三条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 该物业之装修及设施状况详见本合同之附件二
第四条 该物业之用途 乙方租赁该物业,用于
第二章 租赁期限 第五条 该物业之租赁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下称"起租日")起,至 年 月 日(下称"止租日")止
第三章 该物业之交付 第六条 交付与签收 甲方应与起租日前 天,即于 年 月 日向乙方发出书面出租交付通知,交付手续符合本合同要求之该物业
乙方收取到该交付通知时,办理书面签收手续
第七条 承诺与保证 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及乙方交付该物业
不可撤销地向乙方承诺并保证: (一)甲方开发该物业之法律手续齐备
(二)该物业未受到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裁定、决定查封或者其他形式的限制
(三) 甲方系该物业之唯一、合法的所有权人,且该物业之权属无任何争议
(四) 该物业之开发、建设符合法律规定,符合安全标准,并符合公安、环保、卫生等主管部门之有关规定,符合该物业租赁之使用要求
(五) 乙方承诺同意与本合同租赁期限内,甲方有权对该物设置抵押
第四章 租紧急其它费用 第八条 租金及物业管理费 (一) 乙方同意向甲方交付租金,并同意向甲方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下称"物业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