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 2025 -2025 年)为贯彻落实关于残疾人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决策部署,强 化就业优先政策,促进全省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共 建共享经济社会进展成果,依据《促进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 ( 2025 -2025 年)》,以及《残疾人就业办法》《“十四五”残疾 人保障和进展规划》等,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任务目标以有就业需求和就业条件的未就业城乡残疾人为主要对象,围绕 “有相对稳定职业技能、有相对稳定就业场所、有相对稳定劳动时间、 有相对稳定收入”要求,进一步落实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大 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稳定和扩大残疾人就业岗位
2025 - 2025 年共实现全省城乡新增残疾人就业 8 万人以上,开展职业技能 培训 6 万人次以上,残疾人就业创业能力持续提升,残疾人就业权益 得到更好保障,推动形成理解、关怀、支持残疾人就业创业的良好社 会环境
二、主要措施(一)就业促进行动
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建立各级机关、 事业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统计制度,制定机关、事业单位按比例 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项目推动计划,确保“十四五”期间编制 50 人(含)以上的省级、地市级机关和编制 67 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 (中小学、幼儿园除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至少 安排 1名残疾人就业
县、乡两级根据机关和事业单位编制总数,统 筹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
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 15% 以上的残疾人;省级、地市级残联所属事业单位编制 33 人(含)以 上的至少安排 1名残疾人就业
已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省级、地市级机 关和事业单位,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
实施国有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
各地选取一批业务范围覆 盖较广、岗位较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开发一批适合残疾人就业 的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