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派遣服务劳动合同书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本着合法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现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乙方向甲方派遣保安服务事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保安服务人员数量、服务期限: 1.乙方向甲方提供保安人员 人;如甲方需要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的,双方在承诺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甲方提前一周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同意后,自次月起根据甲方需求增加或减少保安人员。 2.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保安服务工作范围及地点、职责: 1.乙方保安人员实行小时工作制, 小时为一班,每日分 班,24 小时在甲方位于 设岗执勤,主要负责治安防范、安全保卫和秩序维护工作,并按《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保安人员进行管理,执行保安防范任务 ,承担相应的保安服务责任。 2.乙方保安员应仔细履行甲方的有关管理及工作制度,发现治安隐患及时制止并汇报,预防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法维护甲方的合法利益,同时做好当日的值班和交班记录。 第三条 保安费用及支付约定: 1.保安费用:6 小时/日.班工作制,保安派遣费用标准为为¥0000.00 元/人/月,乙方 名保安员合同期内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 元)。 2.费用已包括乙方保安员的工资酬劳、补助以及国家规定的各种强制保险费用以及乙方服务费,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费用。 3.依甲方要求增减保安人员的,按第三条第一项约定的标准增减费用。 4.付款方式:费用由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于每月 15 日前以转帐的方式把当月保安服务费用转到乙方指定的帐户上;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向甲方出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乙方开具的发票不作为支付依据,甲方支付服务费以甲方公司实际转入乙方公司银行账户数为依据。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享有如下权利: 1.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对乙方保安员说明工作要求,并进行监督指导。 2.发现乙方有违反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行为的,及乙方保安员有睡岗、脱岗等违反甲方工作制度行为的,有权提出书面整改意见,并进行交涉;有权将不履行职责、违纪违法的保安员退回给乙方,并要求乙方另行安排保安员。 (二)甲方承担下列义务 1.依约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的义务。 2.尊重乙方保安员,为乙方保安员提供符合有关劳动保护规定的工作场所和条件,确定其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否则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负责。 3.实行 6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