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服务项目管理协议甲方: (简称甲方)乙方: (简称乙方)为法律规范管理保安服务项目工作,确保服务质量,明确甲、乙双方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和公司的规章制度,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特签订本协议,供双方信守
一、协议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协议到期如需续签的,经双方协商后,于到期前一个月签订新协议
二、保安服务项目管理范围(一)甲方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后,项目管理人根据客户单位要求,组织人员、装备,合理安排、分派保安员为客户单位提供门卫、巡逻、守护、安全检查等保安服务
(二)严禁乙方以保安服务工作各义从事违反法律、法规的活动
三、甲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有权监督管理保安的各项工作
(二)对保安服务管理工作提供指导性建议
四、乙方责任及权利(一)凡是客户单位需要提供人防服务的,乙方必须在与客户单位签订《保安服务合同》后,方可派驻保安员进驻,具体执行保安服务工作
在开展保安服务管理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乙方负责下属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并承担所有相关费用
未按时、按规定为保安人员购买社会保险的,所有责任及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三)乙方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以公司名义从事保安服务工作无关的其他行为
(四)乙方负责计发保安人员工资,并承担未按时、按量发放保安员工资的风险及责任,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乙方发放的工资不得低于保安服务项目所在地相关部门规定的最低薪酬标准
(五)乙方承担因管理不善而产生的所有风险,并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所有法律责任
(六)乙方保证其属下业务均在符合法律、法规,符合本协议范围内进行
(七)负责承担在保安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善产生赔偿责任
(八)保持客户单位、保安队伍的稳定
若乙方在提供保安服务的过程中因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客户单位流失的,除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外,还应承担违约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