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实施方案零陵中学本届党支部成立至今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拟进行换届选举工作。由于本支部党员人数多,为了更好地开展学校党组织各项工作,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决定成立零陵中学党总支,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经过完善党内“选举”办法,改进和法律规范工作程序,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落实党员“四权”,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进一步提高广阔群众对学校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的公认度,进展党内民主,推动校内民主,全面提升学校办学水平和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可持续进展。二、基本原则1、党管干部和民主集中制原则;2、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3、年龄、性别、职称、学科等班子结构合理原则;4、扩大民主和按章办事原则;5、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三、组成人员设置和任职条件(一)委员职数党总支拟设委员 7 人,其中书记 1 人,副书记 1 人。党总支下设 2 个党支部,党支部拟设委员 3 人,其中书记 1人。(二)任职条件1、基本条件正式组织关系隶属于本支部的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2、委员任职条件⑴ 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⑵ 坚持党性原则,为人公道正派,清正廉洁;具有大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在关键时刻和重大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⑶ 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做师德表率;⑷ 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作风民主,能密切联系群众;⑸ 有较强的教育教学等专业能力和较高的专业水平;⑹ 有健康的身体素养和良好的心理素养;⑺ 委员的年龄原则上能任满一届。3、党总支书记(副书记)任职条件除委员任职条件外,应具有一定的学校管理和党务工作经验,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资格。(三)委员组成结构党总支委员应具有较广泛的代表性。其中非校级干部党员比例不低于 60%;一般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年龄、性别结构恰当,学科结构合理。 (四)选举要求严格根据区委有关要求、规定和程序进行。一是实行公推:即实行“组织推举、党员推举、群众推举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公开推举党总支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候选人。二是实行直选:即经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直接选举党总支委员、党总支书记和党总支副书记,其中委员为差额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