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为深化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园等治理工作,根据 《X 民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 政办发〔X〕10号)、《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X 市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 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15 号)精神,特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根据中省市相关规定,聚焦全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移交、办 园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落实城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定,着力构建以普 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公益普惠水平, 切实办好学前教育,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期盼
二、工作任务(一)严格建设小区配套幼儿园
棚户区改造、居住区建设、易地扶贫搬迁 等要按规定将配套建设幼儿园纳入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配建幼儿 园要根据《城市居住规划设计标准》等相关标准和法律规范予以建设,确保幼儿园与 首期建设的居民住宅区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 用
(二)移交现有小区配套幼儿园
根据摸排结果,全县有紫薇小区、丽景小 区和延长天河城小区配套幼儿园建成未投入使用
6 月底前,根据规定将紫薇小 区、丽景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县教育和体育局,将天河城小区配套幼儿园委托办 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各有关部门要按规定对移交的幼儿园办理土地、园舍移交、 资产登记和办学许可证
(三)法律规范小区配套幼儿园使用
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移交县教育和体育局 举办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不得举办营利性幼儿园
办成公办园的,各有关部 门要做好机构编制、老师配备等工作;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的,要做好对相关 机构资质、管理能力、卫生安全及保教质量等方面的审核,明确补助标准,加强 对普惠实效及质量方面的动态监管
三、工作要求(一)建立工作机制
县政府成立“X 县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