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印章的管理,防范公司经营风险, 根据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 章、公司印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党总支 印章、工会印章、部门印章
第二章印章管理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工作部是公司印章归管理部门, 负责印章的配制、启用、发放、报废等管理工作
总经理工 作部建立印章管理表,记录专人领取、管理和归还印章情况
第四条 董事会印章、监事会印章、公司印章、法定代 表人印章、公司合同专用章、党总支印章、工会印章由总经 理工作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五条 公司各部门印章由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六条其他印章和业务专用章由各相应业务部门指 定专人负责管理
第三章用印管理权限和程序第七条 新刻制的印章,必须在总经理工作部留印模备 案,并由总经理工作部发文启用,在发文启用之前,任何人 不得私自启用
第八条 严格按规定范围使用印章
公司印章、党总支 印章分别适用于代表公司和党总支的公务,公司合同专用章 用于公司对外签署合同事务、公司各部门及其他组织印章只 适用于代表相应部门和其他组织的公务
第九条用印权限和程序:(一)使用公司印章,必须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方可用印, 重要公务必须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后方可用 印
(二)使用公司党总支印章,必须经公司党总支书记签 字后方可用印、特别情况下可由党总支书记委托其他党总支 成员签字后用印
(三)使用公司法定代表人印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 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四)使用公司合同专用印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 授权委托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五)使用公司部门印章、业务专用章及其他组织印章, 必须经部门经理或组织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用印
第四章印章保管第十条 印章管理人员应政治可靠、立场坚定,熟悉 印章使用知识和管理规定,仔细执行有关保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