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第二章员工日常行为规第一条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法规者,一律解职。第二条员工必须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上级指挥,违反者,按有关规定处分。第三条员工对应善尽本份,仔细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守职务**,维护公司形象。第四条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第五条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积极上进,培育荣誉感。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第七条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第八条员工对职务或公事建议或请示,应循级而上,非有紧急或特别事件不得越级呈报。第九条部门经理应秉承公司理念,尊重员工人格,亲切诱导,以身作则,切实执行业务,提升工作效率。第十条公司因业务需要而调派职务时,假设为能力所能胜任者,员工不得拒绝。第十一条仔细接听、转接公司,做好留言;第十二条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第十三条对上级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及时汇报工作进程,遇困难及时汇报,做到有始有终;第十四条对公司输出的、、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第十五条员工不得携带危险品、刀器、易燃易爆等物品进入工作场所,因而发生事故者依法论处。第十六条在下班之后,值勤人员或最后离开公司者应将公司的门窗、电脑,打印机、饮水机等设备的电源关闭。第十七条员工根据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第十八条员工上班时间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第十九条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第二十条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第二十一条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以下事情:1. 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容围;2. 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日事今日毕;3. 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4. 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5. 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第二十二条各级领导应注意以下事情:1. 深切了解公司决策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