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公司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第1页
1/8
公司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第2页
2/8
公司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第3页
3/8
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各级人员恪尽职守、依法治企,确保安全生产政令畅通,全面提高矿井安全管理水平,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宁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行政责任追究管理办法》,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第一条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追究(一)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是指本矿对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的对象在其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职责,未严格贯彻、落实国家、行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矿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导致发生事故,造成人员、财产损失,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行为,进行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的制度。(二)安全生产管理职务过错行政责任追究的对象(以下简称责任追究对象)为本矿各级管理人员及分管领导。(三)责任追究办法,根据以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负总责、各分管领导各负其责的原则,对问责对象,坚持实事求是和追究过错与安全责任相对应、责任追究与改进工作相结合、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责任追究对象应当主动纠正错误,积极实行应急措施,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与扩大。责任追究对象应当主动接受广阔员工和各相关组织的监督。(四)各单位、各部门必须严格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仔细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全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五)任何组织或员工均有权向矿安监处报告或举报责任追究对象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行为。(六)责任追究对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追究其行政责任:1. 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决议及其它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应由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及工作要求,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的;2. 经安全办公会议审议决定的安全工作报告、重大安全事项或在某一时期、某一方面安全重点工作中应由其承担的任务,因工作不力未完成的;3. 未仔细贯彻、执行公司、矿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指令、决定、办法及相关规定,影响安全生产政令畅通和安全整体工作部署的;4. 对职工代表提出的安全生产议案、广阔员工提出的改进安全生产的建议不仔细办理、答复,造成不良影响和工作损失的;5.未仔细履行其安全生产职责,管理不力、措施不到位,导致安全工作目标任务不能完成,影响整体安全工...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公司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