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制度考核处罚办法 保安内务制度考核评价处罚办法 1、严格内务卫生制度建设
被褥一律按规定摆放,被褥不干净者每次罚款 20 元
物件摆放不整齐者罚款 10 元,被褥不叠者罚款 50TCo 2、一律在室内或工作岗位抽烟,违反者每次罚款 500 元
3、严禁无关警务人员到值班室及宿舍,每次罚款 50 元
带无关在宿舍留宿者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
4、严禁在办公场所或室内大声喧哗,违反者罚款 20 元
5、严格作息制度,不遵守有关规定的每人罚款 20 元
6、不服从领导其他工作安排者,第一次罚款 100 元,第二次予以开除
7、上岗期间严禁电话发短信,违反者罚款 10 元,认识体悟正确使用通讯设备器材:违反者发现一次索偿 30 元
8、上岗期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者每次罚款 20 元
9、积极申请加入集体组织的各种活动,会议,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 50 元
10、上岗者规定统一服装,着装不干净者每次罚款 20 元,上岗值勤时不着装者罚款50 元
11、搞好休息值勤公共场所管井卫生,卫生不符合法律规范罚款当事人 20 元,未落实值日卫生值日制度的罚款班长 50 元
12、对保安器材严格规定保管使用,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 50 13、不准把无关人员带入值勤范围,违反者每次罚款 50 元,造成后果予以辞退
14、遵守处室有关对顶,严禁监守自盗,发现那次一次移交公安部门控管
15、应无绝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安排,不服从轮岗制度,经批判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罚款 500 元
16、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或包庇他人的错误行为,后果严重者罚款 500 元
17、散布流言蜚语,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恶意伤人,罚款 500 元
18、上岗值勤时严禁睡岗,脱岗,违反者罚款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