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务制度考核处罚办法 保安内务制度考核评价处罚办法 1、严格内务卫生制度建设。被褥一律按规定摆放,被褥不干净者每次罚款 20 元。物件摆放不整齐者罚款 10 元,被褥不叠者罚款 50TCo 2、一律在室内或工作岗位抽烟,违反者每次罚款 500 元。 3、严禁无关警务人员到值班室及宿舍,每次罚款 50 元。带无关在宿舍留宿者发现一次罚款 100 元。 4、严禁在办公场所或室内大声喧哗,违反者罚款 20 元。 5、严格作息制度,不遵守有关规定的每人罚款 20 元。 6、不服从领导其他工作安排者,第一次罚款 100 元,第二次予以开除。 7、上岗期间严禁电话发短信,违反者罚款 10 元,认识体悟正确使用通讯设备器材:违反者发现一次索偿 30 元。 8、上岗期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反者每次罚款 20 元。 9、积极申请加入集体组织的各种活动,会议,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 50 元。 10、上岗者规定统一服装,着装不干净者每次罚款 20 元,上岗值勤时不着装者罚款50 元。 11、搞好休息值勤公共场所管井卫生,卫生不符合法律规范罚款当事人 20 元,未落实值日卫生值日制度的罚款班长 50 元。 12、对保安器材严格规定保管使用,违反者发现一次罚款 50 13、不准把无关人员带入值勤范围,违反者每次罚款 50 元,造成后果予以辞退。 14、遵守处室有关对顶,严禁监守自盗,发现那次一次移交公安部门控管。 15、应无绝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调动安排,不服从轮岗制度,经批判教育后仍不悔改者罚款 500 元。 16、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或包庇他人的错误行为,后果严重者罚款 500 元。 17、散布流言蜚语,无事生非,挑拨离间,恶意伤人,罚款 500 元。 18、上岗值勤时严禁睡岗,脱岗,违反者罚款 5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