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水利服务事项委托协议书 农业水利服务事项委托协议书 甲方:新市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新市镇农业水利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乙方) 为适应当前农村经济进展形势,促进我镇水利进展,更好地服务“三农”,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目标,根据市委、市政府有关政策,经甲、乙双方协商,由甲方对委托乙方所从事的农业水利服务事项进行政府购买,有关协议如下: 一、甲方对委托乙方所从事的 2025 利服务事项全年购买金额 7320 元
二、甲方委托乙方工作内容: 1、积极当好参谋,协助政府搞好防汛工作,汛期对水库、堤防等防洪工程进行拉网式排查,每年至少 12 次(紧急防汛时对重点险段坚持 24 小时排查)
排查结果及时上报镇政府,险情隐患拿出具体的处理方案
2、修订完善防汛预案,及时掌握和上报本地区域发生的水、雨、工、险、灾情,汛期坚持 24 小时防汛值班不间断,确保上下联络畅通无阻
3、协调本区域农业灌溉用水,为当地提供抗旱服务、掌握本区域水库、堰塘蓄水总量,每半月上报镇政府一次
4、负责水利工程设施管理,对库、闸、涵、堤、渠等工程设施进行常常性地检查与维护,防止工程设施损坏,保证正常运行,启闭自如
每年坚持水利工程设施白蚁防治 4 次,做到春防、夏杀、秋查、冬挖
5、负责本区域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勘测、设计、施工与管理,协助政府搞好水库加固,渠道清淤、泵站、机井、小水电更新改造、节水灌溉、人畜饮水、五小工程建设 、田园化建设、水土保持等工作的技术服务工作,确保水利设施建设规划科学,布局合理、设计法律规范、建设项目标准、形象、质量达到市水利部门要求
6、负责本区域水资源保护与管理,防止水污染,管理节约用水工作,以保证农村饮水安全
7、负责提供本区域必需的水利技术指导和服务,搞好水利新技术推广工作,每年至少开展技术培训一次
8、协调处理本区域内水事纠纷,维护好水事秩序,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