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大纲(通用版)1. 总则1.1. 为全面落实南方电网公司建设十二五电网建设的战略目标,加强工程建设质量管理,规 范建设管理单位、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制造、试验调试等建设各方的质量管理行为, 明确质量管理责任,法律规范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工作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工程建设体系的实际,制定溪洛渡--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大纲。1.2. 处理好质量与工期、质量与成本、质量与效益的矛盾,把握好关键点和关键路径,质量 管理关前移。1.3. 严格单位工程验评和竣工验收,不断提高工程质量和移交水平,努力实现零缺陷”移交; 严格过程质量管理,创建国家优质工程。1.4. 工程建设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工程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及合同管理制。1.5. 工程建设实行工程质量责任制。项目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 设备制造单位、试验调试单位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程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对工程质量负责。1.6. 工程建设依法接受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监督。1.7. 提倡利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先进的工程项目管理方法,提高工程建设质量。1.8. 本规定适用于溪洛渡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可参考执行。2. 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体系2.1. 项目二部负责对溪洛渡工程建设质量的归管理。2.2. 质量监督科职责:2.2.1. 负责对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等工作。2.2.2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并监督实施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2.2.3. 负责工程项目达标投产等工作的监督、指导。2.2.4. 负责对工程项目验收工作进行指导,按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参加或组织相关工程的验 收工作。2.2.5 .负责组织工程项目的优质工程评选和行业及国家级优质工程的推举工作。2.2.6.组织工程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2.3. 相关现场管理部职责:2.3.1 负责对本部管理范围内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等工作,定期召开现场 协调会和工程月报。2.3.2. 负责检查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相关规定和标准及强条的落实情况,必要时结合实际组织 制定实施细则。2.3.3. 负责本部管理范围内工程单位工程验评及达标投产工作,按国家或公司有关规定参加 相关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单位工程验评、竣工验收、工程达标投产自检及消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