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妥昔单抗特别不良反应的处理原则与高危人群预防措施临床症状处理原则高危因素及预防措施输液反应轻仲 度暂停用药,给予苯海拉 明 和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治 疗;当症状完全缓解以 后,可以减慢 50%的速 度重新开始输注。具有高肿瘤负荷或者外周 血恶性细胞数目较高的患 者,首次输注时应考虑减慢 输注速度,预防性静脉给予 糖皮质激素可明显降低输 液反应的发生率和严重性; 或者在第一个治疗周期中 将一次给药剂量分为两份, 在两天内完成给药。重度暂停用药,给予苯海拉 明 和 对 乙 酰 氨 基 酚 治 疗,还可以给予支气管 扩张剂或者静注生理盐 水治疗。所有的症状消 失和实验室检查恢复正 常后才能继续滴注,此 时滴注速度不能超过原 滴注速度的一半。如再 次发生相同的严重不良 反应,应考虑停药。超敏反应/速发过敏性反应立即停药,给予肾上腺 素、抗组胺药和糖皮质 激素治疗。既往输注蛋白质过敏或具 有人抗鼠抗体( HAMA )或 人抗嵌合抗体(HACA )效 价的患者在使用利妥昔单抗时可能发生过敏或超敏 反应。乙型肝炎病毒再激活给予核苷酸)类似物治 疗,对于 ALT 明显升高 者或肝组织学明显炎症 坏死者,可适当加用抗 炎保肝药物,如甘草酸 制剂、水飞蓟制剂及还 原性谷胱甘肽等,有助 于改善肝脏生化指标。治疗前对所有患者进行乙 肝病毒的筛查,不应对处于 活动性乙肝的患者使用利 妥 昔 单 抗 。 对 于 HBsAg 阳 性 和 HBcAb 阳 性 的 患 者 , 应预防性使用核苷(酸)类 似物进行抗病毒治疗。活动性感染暂停用药,给予抗感染 治疗,等感染完全缓解 以后,可以恢复用药。患有严重活动性感染的患 者不得使用利妥昔单抗治 疗。严重皮肤黏膜反应若发生中毒性表皮坏死 松解症或史蒂文斯约 翰逊综合症,应立即给 予补液、糖皮质激素、 免疫 球 蛋 白 、 营 养 、 麻 醉、皮肤护理和唇护 理等,需永久停用利妥 昔单抗。患有自身免疫性疾病的患 者发生该病的风险相对较 高。细胞因子释放综合征或肿瘤溶解综合征立即停药,给予发生细 胞因子释放综合征患者 抗组胺药、糖皮质激素 及托珠单抗等治疗;给 予发生肿瘤溶解综合征 的患者充分水化、降低 尿酸、碱化尿液、纠正 电解质紊乱等,直到其 症状完全缓解为止。具有高肿瘤负荷或者外周 血恶性细胞数目较高的患 者,发生严重的细胞因子释 放综合征或肿瘤溶解综合 征的风险较高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