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级安全监管队伍建设的几点思考做好新时期的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工作,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证
只有把安全监管队伍教育好、管理好、建设好,才能使安全生产监管监察部门不断适应形势的变化需求,更好地把依法监管监察职能履行到位;才能在服务地方经济进展中,更好地发挥主力军作用
加强县级安全监管队伍建设是一项基础工程、系统工程、长期工程,需要做很多工作
我认为要处理好六个关系: 一、“岗”与“责”的关系 岗位虚设、职责虚空是机关常见的一种陋习,制约着行政效能
对县级安全监管行政部门来说,传统监管监察模式也带来了“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已不能满足当前状态下对广阔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监管监察到位的要求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大胆革陋除弊,理顺工作人员“岗”与“责”的关系,做到因需设岗,岗责相连,重点是把责任落实到位
在做法上可实行以下几种做法:第一个是对系统人员实施“五定”(定岗、定责、定系数、定员、定位)的管理办法
根据工作量的大小、职能需要、人员数量、素养情况等因素确定人员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工作职责,根据每个工作岗位工作量的大小、难易程度确定岗位系数,在定岗位、定职责、定系数的前提下,人员定岗落实到位
通过人员“五定”的方法,努力解决岗位虚设、责任虚空的问题
第二个是设立监管监察责任区
将巡检监管、执法办案、沟通服务、宣传培训、情况调研、数据采录等职责整合到责任区,明晰责任区监管监察巡检员的工作标准
通过责任区管理,把监管监察责任落实到每个工作人员肩上,达到千斤重担万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目的
二、稳”与“活”的关系 “稳”与“活”是用人上的一对矛盾, “稳”就不能“活”,“活”就不会“稳”
对一个单位来说,在用人上必须做到:支点上相对稳定,大面上相对流动;业务上相对稳定,岗位上相对流动;骨干人员相对稳定,一般人员相对流动
通过科学的稳定与激活,不断地将队伍搞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