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补助分配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为进一步调动广阔教职工得积极性,提高其工作效率,继而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人事制度改革得精神,学校现决定在总体调控得基础上充分发挥激励作用,鼓舞多劳多得,特制定本方案
二、基本原则1、本应提取个人工资总额 30%浮动作为校内劳务工资得一部分,根据我校目前情况,经讨论暂不从工资总额中提取浮动金,校内劳务工资全部由学校自筹解决
2、本方案只针对现阶段课程设置与课时量,三、适用范围1、本校在岗得教职工
2、从外单位借调人员
3、返聘老师
四、补助类型校内劳务补助分为课时补助、职务补助、岗位补助、附加补助、奖励方案等五大类
老师享受课时补助,干部享受职务补助,职工享受岗位补助,有突出贡献得教职工享受奖励奖金,其她情况享受附加补助
五、补助标准(一)课时补助标准1、高考学科课时补助基数 200 元
备课每节 5 元,非高考学科备课 4 元/节;上课每节 8 元/节;作业(高考学科)6 元/节;早、晚自习 10 元/节
全校体育主教练 5 人,音、美专业老师每年级一人,音、美专业课按 13 元/节计算,体育主教练按 8 元/节计算
2、周课时按 5 天总课时计算,月课时数按 4、5 周计算
3、实验班高考学科(分科前语、数、外、理、化)课时按乘 1、2 得系数计算
带过实验班得老师优先参加学科带头人、学科骨干、优秀老师等得评选
(含初中班)4、课时补助乘职称系数计入劳务补助工资总额
各职称系数为:初级(含新聘老师)1、0,中级 1、05,高级 1、1,特级 1、15
5、高三老师课时劳务费补贴 8%
(含初三语、数、外、理、化、政、史,含高三初三班主任)(二)岗位补助标准1、职工工作足量(各处室核定),按每人月补助基数 550 元乘以等级系数(高级1、2,一级 1、1,二级及以下 1、0)计算
2、实验老师按 600 元乘以相应职称系数(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