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废中心绩效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一、 为了促进中心的进展,确保安全达标处置,严肃中心规章管理制度,确保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二、 本项规定适用于中心所有部门
三、分规定采纳百分之考核,即每分为 1%的绩效工资第二章、细则一、车队考核细则1、车队所有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心考勤规定准时上班
若违反相关规定按中心考勤制度考核2、认真学习《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应用到日常性工作中
积极主动参加中心组织的培训,未参加培训每次扣 5 分3、出车之前认真检查车辆情况和车厢密封情况,确认后方可出车
未检查车辆情况出车造成损失由司机自行承担并扣 5 分4、严格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 48 小时内收集
未及时汇报被上级单位检查通报后果由当事人自行承担并扣除 20 分
5、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交通法》,不超速行驶和乱停乱放
如造成车辆罚款或被暂扣等一切损失由驾驶员自己承担,并承担因此引起的经济损失,扣发当月安全奖及扣除 20 分
6、认真认真填写转移联单确认重量并每天收回联单交由统计转移联单人员进行统计
未能按时交由统计人员统计扣除 5 分一次
7、与医院交接医疗废物时检查周转箱是否有破损,如有破损,拒绝接受医疗废物,确保医疗废物无泄漏
未发现周转箱破损造成中心损失的扣除 5 分一次
8、收集人员不得参加医疗废物处置费用的收取工作
收集人员违反相关规定擅自收取处置费用的一次扣除 30 分
考核当月工资和年终奖
9、车内不得乘坐无关人员
不得运输货物
如违反扣除 5 一次分10、医疗废物运输车辆应在每次运输完毕后及时消毒清洗并认真做好消毒登记
办公室不定期检查,未及时消毒或未登记消毒记录一次扣除 5 分
二、车间考核细则(一)主控室考核细则1、主控室所有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中心考勤规定准时上班
若违反相关规定按中心考勤制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