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医疗器械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编写指南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医疗器械注册人、 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据《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法律规范》及 相关附录的要求,开展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工 作,编写并上报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境内医疗器械注 册人、备案人、生产企业,进医疗器械注册人、备案人分别 根据附件模板进行填报。质量管理体系年度自查报告至少包括 如下内容:一、综述(一)生产活动基本情况:包括注册人、备案人、受托 生产企业基本信息,注册人、备案人名称、住所地址、生产 地址、生产许可(备案)证号等;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号或 备案号以及生产情况(包括委托和受托生产等);获批创新 产品、优先审批产品及附条件审批产品情况。(二)委托与受托生产基本情况:对已获批上市医疗器 械产品的委托生产情况、受托生产情况,包括委托生产产品 基本信息、委托与受托生产双方基本信息、委托生产质量协 议及对所委托生产产品的质量管理等。二、年度重要变更情况(一)产品设计变更情况:对于与产品安全、性能、预 期使用有关的产品设计变更,应对设计变更完成评审、验证 或/和确认;上报年度产品注册(备案)变更情况,含延续注 册情况。(二)生产、检验区域及生产、检验设备变化情况:生 产、检验区域涉及的位置、布局等发生变化的,描述相关情 况;对涉及关键生产工艺的生产设备、涉及主要原材料、关 键元器件、中间品及成品放行的检验设备发生变化的,描述 相关情况。(三)产品生产工序变化情况:关键工序、特别过程发 生变化的,且对先前验证或确认结果有影响的,应进行再验 证或再确认;对关键工序、特别过程进行再验证、再确认的 情况。(四)重要供应商变化情况:对于主要原材料、关键元 器件的供应商(生产商)与提供灭菌、检验、运输(冷链运 输情况下)等服务的重要供应商发生实质性变化的,应进行 评价。三、年度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一)组织机构及人员培训情况:组织机构包括部门设 置、职责及负责人基本情况;企业开展的各类培训情况,包 括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管理者代表及从事影响产品质 量工作的相关人员参加培训情况。(二)生产管理和质量控制情况:一是生产、检验区域 的基本情况;二是关键工艺的生产设备,涉及主要原材料、 关键元器件、中间品及成品放行的检验设备的基本情况、检 定校准情况。(三)采购管理情况:包括依据《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