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1.医疗废物暂存处应该设置专人管理,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2.医疗废物运输必须用专车、专用工具、指定路线,每天准时收集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根据类别损伤性、感染性等分置于有标识专用医疗废物箱内。3.医 疗 废 物 专 用 箱 3/4 满 时 , 要 用 胶 带 封 , 并 贴 上 分 类标签(标签内容包括科室、废物类别、日期),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 48 小时。4.工作人员随时锁好医疗废物暂存处门,防止无关人员进出,还应做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5.医疗废物不得买卖,不得交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密闭存放。6.每日用紫外线消毒医疗废物室二次,每次至少半小时。地面、墙面、垃圾筒每日用 10PPM 有效氯拖、擦二次,每天使用后的运送工具和车辆必须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转运出去后,及时对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保持暂存处室内外环境清洁。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每日对全院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重量统计等,月底总计并留存备查。8.禁止在非收集地点、非暂存处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所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严格根据规定分类处理废物。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区分开,不得混放。9.医疗费暂存处不得带入或存放与生活用品,禁止吸烟、饮食。10.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人员要作好自我防护措施,防止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一旦发生刺伤、擦伤,应立即处理,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