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员工请假休假制度--------第一条目的为适应企业进展需要,法律规范医院员工休息休假管理,保障员工相关福利待遇,维护正常工作秩序,特指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全体员工。第三条假期类别医院假期分为常规假、法定节日假、婚假、丧假、产假、事假、病假、年休假。1、常规假所 谓 常 规 假 就 是 医 院 全 体 员 工 享 有 的 不 纳 入 奖 金 和 基 本 工资核算的假期,常规假白班人员每月 3 天,夜班人员每月 1天。2、法定节假日指国家规定的全体公民放假或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具体包括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有以上节日所在月中,全体员工常规假增加 1 天。3、婚假婚假是指员工本人结婚时所享有的假期。在单位就职期间登记 结 婚 , 可 享 受 3 天 婚 假 , 达 到 晚 婚 年 龄 ( 男 25 周 岁 、 女23 周岁)的员工,可享有 10 天婚假。4、丧假员工因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丧亡可请假 3 天,旁系血亲的亲属可请假 1 天(祖父母、兄弟姐妹)。5、产假为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员工提供为期三个月共 90 天的产假,按产前产后连续计算。6、病假员工因个人身体不适需要占用工作时间就医或休养的,可申请病假。申请病假须附上医院出具的证明。7、事假员工在国家规定的法定假期之外,确因私事或个人原因需要占用工作时间办理私事的,可以申请事假。原则上一年中累计事假不应超过 15 天。8、年休假年休假因事制宜,由院办统一安排休假。第四条请假程序及假期核准权限1、员工请假均需向科主任申领请假条。(< 3 天的由科主任签批,>3 天的需经过科主任、主管院长、院长签批。主任及主管院长请假以此类推。)2、严 禁 电 话 、 头 、 短 信 、 稍 假 等 非 书 面 形 式 请 假 。 否 则按旷工处理。3、所有员工请、续假需提前一天或一月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请。若因不可抗力原因未能提前办理请、续假手续者,须回院后补办手续。没有补办手续者一律按旷工处理。4、员工若请长假回岗或提前回岗,必须向其主管院长及主任报道或销假。5、所有人员的经批准的请假条,均需上报备案、备查,否则不予计发因此缺勤的工资。6、员工请、续假期届满或未被核准而不到岗者,除确因不可抗因素外,均以旷工论处。7、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阻碍工作时,可酌情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