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管理工作制度为了更好地发挥宣传工作在医院建设与进展中的作用,进一步提高宣传工作效果,实现宣传工作管理的科学化、法律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医院宣传工作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关于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加强领导,完善制度,开拓创新,坚持正确舆论导向
宣传工作应做到工作有计划,有经费投入,有制度保障,有检查落实
重点围绕医院重大活动、重要决策、重点科室、特色技术、专家人才、重要成就、医德医风、医院文化建设等方面进行宣传,不断提高医院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应不断加强职工思想教育,营造良好院内氛围,增强职工凝聚力,凝聚人心,创建和谐医院
第二条党委办公室是医院宣传工作的主管部门,在院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下,负责医院的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讨论加强医院宣传工作的有关问题,及时提出医院宣传工作在一定时期内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并制定具体措施,抓好落实工作
第三条积极探究并法律规范新闻发布工作,探究新闻宣传的新形式
根据医院工作进展,适时举办记者见面会、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稿件等活动,实行记者专访、集中采访、网上访谈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各界及时、全面、准确介绍医院所取得的新成就、新进展、新变化
第四条 建立并不断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
新闻发言人由医院讨论确定,对于媒体与群众关注的事件应及时回应,加强与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
第五条 由医院统一安排的采访活动,各部门、科室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
社会新闻媒体到医院进行采访活动,受访单位或受访人要及时向党委办公室通报,或请采访者到党委办公室办理有关手续,由党委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受访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自觉维护医院的形象
第六条 医院大型活动的对外宣传报道,由党委办公室统一邀请新闻单位并具体组织安排;各部门、科室组织的重要活动,需邀请新闻单位宣传报道者,应提前两天报党委办公室,并准备好相关材料,协助做好记者的接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