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设置基本标准一、基本功能1
开展社区卫生状况调查,协助社区管理部门实施健康促进
开展免疫接种、传染病的预防与控制工作
开展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以及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的法律规范化管理工作
提供院外急救服务
提供家庭出诊,家庭护理,家庭病床等家庭卫生保健服务
提供双向转诊服务
提供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患者、残疾人等重点人群的保健服务
提供康复服务
开展健康教育与心理卫生咨询工作
提供计划生育咨询、宣传服务
提供个人与家庭的连续性健康管理服务
在社区建设中,协助社区管理部门不断拓展社区服务,繁荣社区文化,美化社区环境,共同营造健康向上、文明和谐的社区氛围
根据社区卫生服务功能和社区居民需求,提供其他适宜的基层卫生服务
二、基本设计1
业务用房使用面积不应少于 60m2,诊断室、治疗室与预防保健室须有健康教育宣传栏等设施,符合国家卫生学标准及体现无障碍设计要求
基本设备应与提供的卫生服务项目相适应,同时配备必要的通讯、信息、交通设备
至少拥有以下设备:接种包、妇女健康检查器械、儿童体格测量用具、健康教育基本设备、康复器械、诊查床、氧气瓶(袋)、针灸器具、心电图机、血压计、听诊器、体温计、压舌板、处置台、一次性注射器、一次性输液器、药品柜、资料柜、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电冰箱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电话、电脑及打印机等设备
至少配备常用药品和 18 类急救药品(后附“18 类急救药品类别目录”),每类急救药品至少配备 1 种
三、人员配备1
从事社区卫生服务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法定执业资格
根据功能、任务及服务人需求,配备适宜类别、层次和数量的卫生技术人员
原则上每站配备 6〜10 名卫生技术人员,其中全科医师 2〜3 名
在全科医师资格认可制度尚未普遍实行的情况下,暂由经过全科医师岗位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