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质量管理实施意见为加强对职能部门、临床医技科室及护理单元日常工作的监督考核、动态监管和科学评价,提升医院法律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水平,推动医院内涵质量的改进与提高,促进医院的建设和进展,根据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XX 省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医院关于全面加强医疗服务质量管理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意见。一、工作目的实施综合质量管理,是医院狠抓自身建设,着力提高服务质量、增强服务水平,改善服务态度、法律规范服务行为,努力实现让广阔人民群众满意这个目标的具体体现;是医院深化扎实地开展“两好一满意”活动的有力举措。在职能部门开展综合质量管理,目的是督促各部门、班组仔细履行岗位职责,全面落实医院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增强为一线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改进管理服务水平,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务实创新,加强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实现在思想观念、工作水准、服务模式和管理方式上的转变。在临床医技科室及护理单元间开展综合质量管理,目的是加强科室建设,强化科室质量意识,促进学科进展,全面提升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人才队伍建设、科研教学、制度落实、人性化服务、新技术管理等方面的水平;充分调动科室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和制造性,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优质、高效、便捷、安全的医疗服务。二、综合质量管理考核体系考核体系本着实事求是、合理法律规范、操作性强、便于考核评价和横向比较的原则设计。(一)职能部门综合质量考核体系职能部门综合质量考核满分 1 分,其中工作效率 60 分,服务质量与服务态度 30 分(含满意度调查),工作纪律 10 分。由医院根据《综合医院评价标准》、《医院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医院机关工作人员行为法律规范》、年度党政工作要点、党政联席会、院务会决定的工作内容进行考核。(二)临床医技科室、护理单元综合质量考核体系1.临床医技科室、护理单元综合质量考核体系满分 1 分。由科室管理与服务质量、质量指标、科研指标及教学指标等四方面内容组成,其中科研及教学指标为年度考核指标。2.考核指标分三档赋分,将《山东省综合医院评价标准》中三级综合医院指标参考值计为二档指标,上浮一定比例计为一档,下降一定比例计为三档,赋分比例为一档 1%、二档 80%、三档 60%,必须达到的指标不分档,根据一档计分,一票否决指标不给予分值,其他相关内容另外设立加分指标。(三)对职能部门综合质量考核办法将逐步推出。三、考核及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