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前检测试验制度一、试验要求血清和血浆都可用于血交叉试验和抗体检测,最好是血清标本,标本使用限制在 3 天内。含有肝素等抗凝标本可用凝血酶或硫酸鱼精蛋白处理使其凝集析出血清。允许通过静脉输液采集标本,但必须丢弃受残留静脉输液影响的前 5ml 标本。一般不允许使用溶血的标本,对急性溶血性贫血和烧伤病人的溶血标本,在试验前后必须作溶血程度的比较。标本和输血申请单上的所有资料必须填写清楚并完全符合,否则应重抽标本。所有用过的献血员和受血者标本必须在 1〜6C 冰箱至少保存 7 天。所有试验都必须保证观察和记录同时进行,且记录和资料都必须至少保存 5年。二、血型检测要求完成病人 ABO&RH 正反定型,献血员血型仅做 ABO 正定型(必要时做 RH 血型),D 阴性病人必须做 Du 试验确定。三、血交叉试验要求完成盐水交叉试验和检测不完全抗体的交叉试验(酶法、聚凝胺法、抗人球蛋白法)。除紧急用血、自身输血外,所有输入红细胞及混有 5ml 以上红细胞的其它血制品均要求做血交叉试验。四、其他其它必须开展的试验有抗人球蛋白试验、抗体筛选、抗体鉴定、新生儿溶血病的全套试验、儿科及产科病人的全套试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