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基建、调度、地质测量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矿井生产技术管理,严格我矿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批制度,强化学习、贯彻和执行,法律规范现场技术管理,真正做到制度健全,责任明确,管理法律规范,落实到位,为我矿安全生产奠定坚实的基础,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分作业规程管理、操作规程管理和安全技术措施管理三大部分。作业规程包括:采煤、掘进、开拓、安装、回撤工作面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包括:机电设备、特别工种的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包括:单项工程和临时性工作及特别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安全技术措施。第三条、采煤、掘进、开拓、安装、回撤工作面在投产作业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机电设备、特别工种必须编制操作规程;单项工作和临时性工作及特别作业环节施工作业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严禁无规程(措施)进行施工作业。第四条、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必须严格执行《矿山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依据审批的“采区设计”、“工作面设计”和“地质报告书”,结合矿井技术装备水平,临近采区同一煤层的矿压观测资料,各工种定额、岗位责任制和各项安全制度及行业、上级和公司有关管理规定进行编制。第五条、作业规程必须根据下发编制通知单、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辨识、编制、审批、学习、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规程复查、修订补充十二个环节进行操作。操作规程必须根据下发编制通知单、识别危险源、编制、审批、学习贯彻、考试、补考、成绩登记、现场实施、定期培训十个环节进行实施。重大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根据与作业规程编制同等要求进行管理。一般性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根据下发编制通知单、现场调研、主要危险源辨识、编制、审批、学习贯彻、现场实施七个环节进行实施。第六条、生产指挥中心应根据矿井生产安排,提前向施工单位下达《xxx 矿业有限公司规程(措施)编制通知书》。规程、措施的初稿编制完成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初审(签字盖章),经业务主管部门技术负责人审核后,送各相关业务部门传阅,提出传阅意见后交总工办,由总工师召集有关部门参加会审,提出修改和补充意见,经施工单位技术员修改补充后,有关部门方可在定稿的规程措施上签字,由总工程师签字审批,矿长批准后执行。规程(重要措施)一律实行会审制,禁止以“传审”的方式审批。重大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如“一通三防”、“矿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