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一)适用范围1、本操作规程适用于 XX 煤业的安全监测工。2、安全监测工应完成下列工作:(1)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调试、维修、校正、监测等工作。(2)将在籍的装置逐台建账,并仔细填写设备及仪表台账、传感器使用管理卡片、故障登记表、检修校正记录。(3)负责监测监控系统图的绘制、修改。(4)负责监测报表的打印、签字、送审等工作。(二)上岗条件1、安全监测工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取得安全技术工种操作资格证后,持证上岗。2、安全监测工需要掌握以下知识:(1)熟悉入井人员的有关安全规定。(2)熟悉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置的工作原理。(3)掌握《X 矿安全规程》对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置的有关规定。(4)熟悉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置的安装要求。(5)了解通风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装置的主要性能指标。(6)熟悉《X 矿安全规程》中对矿井气体指标的规定和超标时的处理办法。(7)了解有关 x 矿瓦斯、煤尘爆炸的知识。(8)熟悉瓦斯检测仪的性能、参数及使用方法。(三)安全规定1、必须装备安全监测监控系统。2、必须对安全监测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绘制监控系统布置图和接线图。3、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阻燃电缆或光缆连接,严禁与通风电缆或动力电缆等共用一条线路;防爆型安全监测监控设备之间的输入、输出信号必须为本质安全型信号。4、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具有故障闭锁功能:与当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未投入正常运行或故障时,必须切断该监测监控设备所监控区域的全部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的电源并闭锁;当与闭锁控制有关的设备工作正常并稳定运行后,能够自动解锁。每天对监控设备及电缆进行安全检查,对各类传感器的准确性要用光干涉瓦斯检定器进行核实、比较,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安全监控设备必须定期进行调试、校正,每月至少 1 次。甲烷传感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等采纳载体催化元件的甲烷检测设备,每 10 天必须使用校准气样和空气样调校 1 次。(四)操作准备1、上机前的准备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填报签名制度。交接班内容包括:(1)设备运行情况和故障处理结果。(2)井下传感器工作状况、断电地点和次数。(3)瓦斯变化异常区及其他有害气体的变化异常情况的详细记录。(4)计算机的数据库资料。2、地面检修前的准备工作(1)备齐必要的准备工具、仪器、仪表,并备有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