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装、器具管理规定1 目的为加强工装、器具的管理,使工装、器具更好地为生产服务,保证生产组织得以顺利实施,特制定本规定。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相关部门、车间的工装、器具管理。3 工装、器具内容3.1 制泥车间:料斗、配料托盘、各种榨泥板、榨泥案板;3.2 制坯一车间:铝膜、压锤、羊角样板刀、挤毛坯铝膜、垫圈(铝圈、硅钙板圈)、真空地轨车、成型地轨车(含修理、干燥、生检)、返调泥车;3.3 制坯二车间:挤制芯子、修坯芯子、存货车子、返调泥车;3.4 制坯三车间:初压镘、精压镘;3.5 烧坯车间:隧道窑窑车、抽屉窑窑车、棚板、上釉地轨车、装烧垫、卸废瓷车、装卸车床子;3.6 装配车间:架子车、架子板、卸瓷用木排子、振动胶装卡垫、镀锌筐、拉力机用各种金具;3.7 物资仓储部:大铁框、装脚筐3.8 质量检查部:水压机密封头、检瓷床子、抽查实验的拉力金具;注:各部门除上述内容外可进行细化。4 职责4.1 生产管理部是工装、器具的归管理部门,同时负责工装、器具制作和维修的安排。4.2 各开发部是工装、器具的归设计部门。4.3 质量检查部是工装、器具的检验部门。4.4 使用部门负责对无需质量检查部进行检验的工装器具的适用性进行确认。4.5 技术部、设备能源部及使用部门是工装、器具有效性的确认部门。4.6 工装、器具所属部门负责各自管理、维护及建账工作。5 管理办法5.1 生产管理部生产管理部应掌握各部门各种工装器具数量、完好情况,建立工装、器具管理台帐,并根据工装器具的增加减少情况每周二更新,合理编制、下达新增工装、器具的制作计划。协调工装器具使用,落实维护、维修工作。5.2 相关部门通用部分本部门所属工装、器具要设专职或兼职人员对其进行管理,并建立管理台帐(纸质台帐或电子台帐),每周一报生产管理部。工装、器具在使用或存放过程中要符合现场管理规定。工装、器具的使用要做到轻拿、轻放,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根据生产安排或其他原因需要增加工装、器具时,需提出计划,经归属部门领导签字、主管副总审批后转生产管理部安排加工或转物资采购部直接采购。工装、器具在转借用时,借入部门领导需经借出部门领导同意后经双方工装、器具管理员进行借调,并在使用完毕归还给借出部门,双方及时对部门工装器具台帐进行调整。工装、器具损坏或不符合现行图纸工艺要求需要报废时,需要经过部门领导签字后进行,由工装、器具管理员进行销账处理并通知生产管理部产前准备计划员。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