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法律规范公司的印章管理,防止不必要事件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三条印章保管人职责(一)印章原则上不得带出办公室,并应存柜加锁
特别情况确需带章外出办理公务,报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批准后,应另有监印人随同用印人办理;(二)印章保管人员需建立《印章使用登记表》,严格按印章使用程序盖章,明确责任,保证印章的正确使用和绝对安全,防止被滥用和盗用;(三)印章保管人员应注意印章的日常保养,并定期清洗,确保印迹清楚
第三章印章的使用第四条印章是指公司印发或办理的文件、合同、凭证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 书面材料上,因需以公司名称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权威作用而使用的具有法律 效力的印章
第五条使用印章,一律实行审批制度
经领导批准后可盖印,其权限分级掌握, 使用哪级公章,由哪级领导批准,并由其负责
凡不符合用印要求,均应拒绝盖 印
领导在审核通过后,加盖印章,印章使用申请人需填写《印章使用记录》
第六条使用印章时,一律实行登记制度,注明用章事由、数量、申请人、批准 人、用印日期
保管人应对盖章的文书内容、手续、格式把关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请示领导,妥善解决
严禁在空白的信笺、介绍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 长期外出时须将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贻误工作
第四章印章的保管第七条 公司的印章由总经理指派专人保管
印章保管须有记录,注明印章名称、 颁发机关、枚数、收到日期、启用日期、领取人、保管人、批准人等信息
第八条印章的借用印章借用须办理手续,注明经办人、借用人、借用时间、借用理由等信息
第九条印章的停用有下列情况,公章必须停止使用:(一)机构变动要机构名称改变;(二)上级部门通知改变印章图样;(三)印章使用损坏;(四)印章遗失或被窃,声明作废
第十条 公章停用要提出处理办法,并报总经理批准,及时将停用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