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心、酒情有限公司员工培训考核管理制度为提高员工素养,法律规范员工培训和考核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试用前培训(一) 经招聘甄选评定的合格人员,将参加公司组织的统一培训
(二) 培训内容1、基本培训:(1) 公司进展史;(2) 企业文化及进展规划;(3) 公司的组织结构及部门职责;(4) 安全生产知识三级教育;(5) 人力资源管理制度(部分);(6) 公司产品知识;(7) 质量管理知识;(8) 营销管理知识、维修知识及售后服务;(9) 财务管理知识;(10)专业技能
注:上述前六项是必须培训的内容,其余根据应聘岗位需要安排
2、 未参加培训的人员将不被录用
3、 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者参加综合素养测评
第二条试用前考核(一) 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综合测评小组负责实施
(二) 综合测评小组组成:1、 总经理及主管副总经理(参加中级以上应聘者);2、 人力资源部长;3、 用人部门领导;4、 其他人员
注:测评小组成员要求五名或七名,测评小组成员由总经理负责确定
(三) 综合素养测评考核内容为:1、 经验;2、 工作动机与期望;3、 事业心、进取心、自信心;4、 工作态度、组织纪律性、诚实可靠性;5、 分析推断力;6、 应变能力;7、 自制力、自控力;8、 组织协调力、人际关系与适应性;9、 精力、活力与兴趣、爱好;10、 专业知识水平及特长;11、 语言表达能力
注:视不同的岗位,可选择性提问
(四) 测评小组成员对被测者进行综合评分时,用人部门主管、人力资源部主管占两票,其他成员各占一票
(五) 根据择优录用原则,测评人员半数以上同意录用的,予以录用;用人部门主管不同意录用的,不予录用
(六)通过综合测评后,录用综合条件优秀的人员
第三条员工考核(一) 为了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工作效率,为培训、升迁、调职、奖罚、调整工资、解聘等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二) 遵循的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