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宿舍管理制度1、爱护宿舍内一切设施。如室内设施受到损坏时,由 责任人负责赔偿。无责任人时,由本宿舍全体住宿人员共同 赔偿;如是故意损害公共物品的,加倍处罚。2、宿舍每室住 4 人,公推寝室长 1 人,负责本宿舍有 关事务。3、宿舍内杜绝一切赌博、酗酒、偷窃、有失风化、打 架斗殴、喧哗、圈养宠物等行为。违反者给予 50—5 元不 等的处罚,情节严重者将交公安机关处理。4、每天清扫室内卫生,保持室内外的清洁卫生,垃圾 倒放指定位置,严禁向窗外或走廊上泼水、乱丢果皮、纸屑 等杂物。保持卫生间洁净、下水道通畅,违者处以 1 元罚 款。5、做到人走灯关、窗关门锁,违者罚款 50 元。6、职工在晚上 23:30 后,禁止在异性宿舍逗留,男女 职工如不是夫妻的严禁混住。7、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在宿舍开火做饭,一经发现罚款 5 元.9、凡在宿舍入住人员,必须遵守上述规定。1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1. 宿舍所有人员必须做好用电、防火为重点的安全工 作,所有住宿人员(含外聘及外来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并 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和安排。2.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 谁负责的原则,宿舍主管部门对宿舍的安全负责,各住宿人 员为第一责任人。3. 禁止破坏供电、消防、防雷设备和设施。非紧急情况 下,任何人不得随意将消防设施堵塞、损毁、挪动、试用或 挪为它用。4. 各住宿人员必须保证楼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道内堆 放杂物,存放易燃、易爆及危害大家安全的物品。5. 各住宿人员要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现着火,立即实行 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6. 禁止在宿舍使用大功率电器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 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 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7. 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 性、传染性等阻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8. 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9.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 (限 8W 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10. 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 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11.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 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 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员工宿舍卫生评比制度为了法律规范员工行为,加强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