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离职竞业协议 合同编号: 合同签订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乙方知悉甲方的商业秘密,为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平、平等自愿、诚实信用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下列条款 ,以资信守: 一、限制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的业务和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所经营的业务相同、相近或相竞争的其他业务
二、限制的期限限制期限为员工与公司任何一方与对方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之日起的____个月内,员工不得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公司有竞争的业务
三、限制的区域指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从事或计划从事其各自业务的地理范围
四、乙方的义务 1、与公司的客户发生商业接触
该种商业接触包括为其提供信息、提供服务、收取订单、直接或间接转移公司的业务的行为以及其他各种对公司的业务产生或有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行为,不论是否获得利益
2、直接或间接引诱、要求、劝说、雇用或鼓舞公司的其他员工离职,或试图引诱、要求、劝说、雇用、鼓舞或带走公司的其他员工,不论何种理由或有无理由,不论是否为自身或任何其他人或组织的利益
不得以其个人名义或以任何第三方名义怂恿或诱使公司的任何员工在其他单位任职
3、向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单位直接或间接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服务、合作或劳务
4、不论员工因何种原因离开公司,员工均应在进入新用人单位就职前向公司书面说明新的用人单位的名称、性质和主营业务
五、义务的履行和解除 1、在离开公司时即承担限制义务,但公司可在员工离职前或离职后通过书面通知的形式解除员工的限制义务;本协议所约定的限制义务自上述通知指定之日起解除,同时公司将不再支付限制补偿金
2、在员工完全履行限制义务的情况下,公司未按本协议约定支付限制补偿金超过三个月的,员工可以依法解除限制协议
双方如因限制补偿金发生争议的,在争议解决期间,员工继续履行限制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