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考勤与请假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 01 条 【目的】为法律规范公司员工考勤和请假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 02 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含下属各子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考勤要求第 03 条 【工作时间】1)公 司 实 行 大 小 周 考 勤 管 理 , 正 常 上 班 时 间 为 : 大 周 每 周 一 至 周 六 , 每 天 9:-12: 13:-17:30 小 周每周一至周五,每天 9:-12:,13:-17:302)若因昼夜长短变化等客观因素需临时调整的,公司将做统一安排并提前告知员工
第 04 条 【考勤要求】1)员工每个工作日进入公司之时及下班离开公司之时,须到指定地点刷卡或者签到
有电子考勤设备的办公地使用电子刷卡方式考勤,其他则以签到方式考勤
2)员工上下班必须到指定地点亲自刷卡或签到,不得委托他人或代他人考勤
如有违反,将进行通报,并根据公司奖惩规定处理
3)员工因为因公外出、出差、忘打卡等原因而不能正常考勤的,应填写《未打卡登记表》,经部门经理批准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员工延迟上班超过 15 分钟视为迟到,提早下班超过 15 分钟视为早退;员工迟到或早退超过 1 小时视为旷工
5)在一个月内(以薪资核算月为准,下同),五次以上(含五次)迟到、早退者,给予通报,并根据公司奖惩规定处理
6)员工未经批准缺勤者视为旷工
旷工者将给予通报并扣发旷工期间工资,连续旷工 2 个工作日以上者,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 3 个工作日以上者,或一个月内累计旷工 5 次以上者,视为严重违纪,公司有权给予辞退
第三章 加班第 05 条【加班类型】1) 加班分为法定假日加班、休息日加班及工作日加班
2) 原则上公司不提倡加班,要求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
但是因工作需要加班者,需事先提交加班申请,审批通过后方可记为加班
第 06 条【加班待遇】1)员工在工作日及休息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