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法律规范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
在全国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 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 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素养
(二)年度目标
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 80%以上;2
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 和自觉性不断增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至 80%以上;3
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素养逐步提高
二、项目对象和范围(一)项目实施对象
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 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
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 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及流动人;2
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3
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 本地居住半年以上
鼓舞各地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在本地区先行将目标人群 扩大至城乡计划怀孕夫妇
(二)项目实施范围
全国所有县(市、区
)三、项目内容(一)服务内容
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 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 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19 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 查服务
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 作技术服务法律规范(试行)》(国人发〔2025〕31 号)
(二)服务流程
目标人群确认
村级卫生计生专干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 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提出名单,报乡级计生办审核、汇总
县级 卫生健康部门对乡级计生办报送的计划怀孕夫妇名单核实确认 后发放免费优生服务凭证
提供免费服务
县级协议服务机构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 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
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乡镇卫 生院)配合县级协议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早孕随访和妊娠结 局随访等相关工作
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和卫生室协助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