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管理工作法律规范一、项目目标(一)总目标。在全国建立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制度,让 每一对计划怀孕夫妇都能享受到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服务,有 效降低出生缺陷发生风险,提高出生人素养。(二)年度目标。1.农村计划怀孕夫妇优生科学知识知晓率达到 80%以上;2.农村计划怀孕夫妇参加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主动性 和自觉性不断增强,目标人群覆盖率达至 80%以上;3.出生缺陷发生风险逐步降低,出生人素养逐步提高。二、项目对象和范围(一)项目实施对象。享受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的目 标人群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生育政策并准备怀孕的夫妇,包括新婚夫妇、已婚待 孕夫妇、准备生育二孩的夫妇及流动人;2.夫妇至少一方为农业人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3. 夫妇至少一方具备本地户籍或夫妇双方非本地户籍但在 本地居住半年以上。鼓舞各地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持在本地区先行将目标人群 扩大至城乡计划怀孕夫妇。(二)项目实施范围。全国所有县(市、区。)三、项目内容(一)服务内容。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优生健康教育、病史 询问、体格检查、临床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风险评估、咨 询指导、早孕及妊娠结局追踪随访等 19 项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 查服务。具体服务内容详见《国家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项目试点工 作技术服务法律规范(试行)》(国人发〔2025〕31 号)。(二)服务流程。1.目标人群确认。村级卫生计生专干收集辖区内符合条件的 计划怀孕夫妇信息,提出名单,报乡级计生办审核、汇总。县级 卫生健康部门对乡级计生办报送的计划怀孕夫妇名单核实确认 后发放免费优生服务凭证。2.提供免费服务。县级协议服务机构为计划怀孕夫妇提供免 费孕前优生检查服务。乡级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机构(乡镇卫 生院)配合县级协议服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早孕随访和妊娠结 局随访等相关工作。村级计划生育服务室和卫生室协助县乡级服 务机构开展健康教育、宣传动员等工作。符合条件的夫妇每孩次享受一次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需 要再次接受检查的,可在医生指导下自费接受孕前优生检查。符 合条件的流动人计划怀孕夫妇,原则上在现居住地接受检查, 在现居住地结算,享受与户籍人同等服务。3. 信息收集管理。县、乡两级服务机构定期将孕前优生健康 检查人数等技术服务数据报送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县级卫生 健康行政部门审核、汇总后,逐级上报相关数据至国家卫生健康 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