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论教学目的:通过本章教学,使学生了解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掌握两大法系的形成、特点及其进展趋势;了解我国的基本法律制度
初步建立法律观念
教学内容: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两大法系的形成、特点及其进展趋势
教学重难点:两大法系的形成、特点及其进展趋势
教学时数:2 课时
第一节 国际商法的概念和渊源[案例]一个住所在法国的法国籍男子在 19 岁时与一个住所在英国年龄已有 25 岁的英国籍女子结了婚,他们是在英国按英国方式进行的结婚仪式
按《法国民法典》,年龄在 21 岁以下的人结婚须征得父母的同意,而且这一点是必要条件
然而,英国法则把父母对未成年人婚姻的同意识别为婚姻形式问题,不影响婚姻效力
问:此案应适用哪国法律,结果应如何
一个 19 岁的西班牙人 A 在中国缔结一份供应钢材的合同,逾期未交货,合同的中方当事人诉至中国法院,要求 A 承担法律责任,A 以自己 19 岁未达到西班牙法律 21 岁为完全行为能力人的法定条件而抗辩
此案应如何判决
一、国际商法的概念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mercial Law)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法律法律规范的总和
概念分析:1
国际商法是法律法律规范的总合 法律法律规范即由国家制定或认可,依靠国家强制力保障实施的社会行为法律规范
法律与道德法律规范的不同:(1)起源不同: 道德起源于原始社会(2)表现形式不同: 道德存在于认的思维中(3)具体内容不同: 法律体现权利与义务的 一致性,道德强调义务
(4)实现方式不同: 道德依靠社会舆论(5)调整的范围不同: 道德更为广泛,深刻2
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的法律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意为“跨越国界”,国际商事关系是指处于不同国家的商事主体之间发生的商事关系,而不是国家和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后者由国际公法调整
商事关系包括: (1)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