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院毕业生文明离校规定(暂行)毕业生文明离校是高校育人的重要环节,事关校园的安 全稳定,为了切实加强对毕业生的教育和管理,加强学校的 精神文明建设,维护校园正常的学习、生活秩序,增强毕业 生的自律意识,更好地培育毕业生良好的道德素养,使毕业 生能安全、健康、文明、有序地离开母校,顺利地走向社会, 走上新的工作岗位,根据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特制 定本规定。第一条 XXXX 院学生管理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此项工 作。在毕业教育和毕业生离校期间,要组织辅导员和班主任 主动深化到毕业生中去了解毕业生的思想情况,帮学生解决 实际困难,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为毕业生提供热情、方便、 快捷的服务,及时化解消极因素,及时处理突发性问题,保 证毕业生文明、健康、愉快地离校。第二条 毕业生应以健康文明的方式告辞母校。要以健 康的方式表达与同学、老师之间的离别之情,切忌庸俗化。 不做有损于学校、学院、班级、个人声誉的活动,不做不利 于安定团结的事,如:不奢侈浪费、聚众狂欢等。毕业生要 积极参加有利于反映大学生精神风貌的各种活动,多奉献、 多出力,反对和杜绝损坏公物与扰乱校园秩序的行为。要以 积极向上的心态处理和面对就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着眼未 来,着眼进展。要争取在离校前为母校做一些有意义的活动, 为学校进展建设提一些合理化建议;为学校或贫困生做一些 公益活动等。切实做到“四留下”(给母校留下好形象、给 老师留下好印象、给低年级同学留下好榜样、给自己留下美 好的回忆)。第三条毕业生须办清各项手续后方可离校。如及时清 还物资、图书、仪器、活动器材等,损坏、遗失的应主动赔 偿。第四条毕业生离校前须按时办理清缴学费、归还贷款、 收缴证件等手续,不得弄虚作假、无理拖欠。否则,暂缓发 放报到证、学位证、毕业证和档案等。第五条毕业生要自觉善始善终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 度,爱护公共财物,文明离校。对有下列违纪行为的毕业生,经济与管理学院将参照许 昌学院有关管理规定加重处 罚,凡受过处罚的毕业生一律暂 扣“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就业报到证”:1、在公共场所乱烧、乱摔、乱砸瓶物者;2、聚众酗酒、赌博、滋事、打架斗殴者;3、违反学校、学院规定,又不听管理人员劝阻,出言 不逊,行为不羁者;4、不遵守学校作息制度,大声喧闹,影响他人正常学 习和休息,影响恶劣者;5、在校园、教室等公共场所损坏公物,不服从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