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 大学科技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和法律规范学校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落实 上级政府部门关于深化科研经费使用“放管服”改革要求,扩大 高校科研人员科研经费使用自主权,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制造性和 创新活力,建立充满活力的科技管理和运行机制,提高经费使用 效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 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25〕32 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 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177 号)、《国家重点研发计划 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25〕178 号)和我省关于改革完善省财 政科研经费管理的最新实施意见等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 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科研项目经费是指纳入学校科学技 术讨论院(工业讨论院、军工讨论院)(以下简称“科研院”)管 理的科技类纵向科研项目经费,包括预算制项目经费与包干制项 目经费。预算制项目经费是指由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等批 准立项、须编制项目经费预算后实施的,由我校主持或参加的各 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经费,其主要来源于各级财政。包干制项目经费是指由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或机构等批准资助的、无须编 制项目经费预算的,由我校主持或参加的各类科技计划项目资助 经费。第三条 建立和健全科研经费管理责任制和监管机制,明确 相关职能部门、学院(或二级单位)(以下简称“学院”)和项目 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的基本原则,法律规范以项目负责人为责任主体的科研经费管理运行 模式。(一)科研院负责科研经费预算的审核、划拨和有关支出的 审批,负责科研经费使用的监督、检查,指导开展科研经费使用 信息公开。(二)计划财务处(以下简称“计财处”)负责科研经费的 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指导项目组根据国家和学校有关项目经费 管理办法、财务管理制度等编制项目经费预算、法律规范使用项目经 费,同时审核项目经费决算,协助做好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三)审计处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审计监督。(四)各学院负责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的指导、监督和审核, 以及与项目讨论相关支出的审批。协助项目负责人做好科研经费 的预决算编制。(五)项目负责人负责(或指导科研财务助理)编制科研经 费预决算,是项目经费使用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负责。项目负责人需签署科研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