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办园章程 14210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办园章程第一章总则第 1 条 本园全称大邑县上安镇中心幼儿园,以下简称本幼儿园、幼儿园或本 园。隶属上安镇学校,是一所集体办幼儿园,幼儿园园长实行上安镇学校校长任命 制,园长对本园安全和保育保教工作负责。第 2 条为了持续、健康进展农村幼儿教育事业,为全县幼儿教育事业作出贡献,加强本幼儿园的科学管理,提高保育和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章程。第 3 条本幼儿园是对 3 周岁左右至入小学前的幼儿实施保育和教育的机构, 是我镇基础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是学前教育的基础阶段。第 4 条本幼儿园的任务是:遵循幼儿教育规律,实行保育和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对幼儿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进展的教育,促进幼儿的身心健康和谐 进展。第 5 条本幼儿园招收的适龄幼儿为 3-6 周岁,学制一般为三年。本园地址:大邑县上安镇新安社区二组(原上安镇中心小学校内)。第 6 条 本 园保育和教育的主要目标是:一、体促进幼儿身体正常发育和机能的协调进展,增强体质,培育良好的生 活习惯、卫生习惯和参加体育活动的兴趣。二、智促进幼儿智力,进展正确运用感官和运用语言交往的基本能力,增进 对环境的认识,培育有益的求知欲,培育初步的动手能力。三、德萌发幼儿爱家乡、爱祖国、爱集体、爱劳动、爱科学的情感,培育诚 实、自信、好问、友爱、勇敢、爱护公物、克服困难、讲礼貌、守纪律等良好的品 德行为习惯,以及活泼、开朗的性格。四、美培育幼儿初步的感受美和表现美的情趣和能力。第 7 条幼儿园实行全日制的办园形式。入园幼儿中午可在本园午餐午睡。第8 条本幼儿园尊重、爱护每一个幼儿,严禁虐待、卑视、体罚和变相体罚、侮辱 幼儿人格等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第二章幼儿入园及编班第 9 条本园每年秋季招生。平常若有缺额,可随时补招。本园对烈士子女或 家中无人照顾的残疾人的子女和其他家庭非常困难的子女等入园,实行减、免保育 费及管理费措施。我园寒假、暑假期间,可根据家长需要,本园可办假期班。第 10 条幼儿入园前,须按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乙肝 等体检合格且根据儿童免疫接种要求,完全免疫接种者,方可持证入园,以确保无 任何传染病进入校园流传。第 11 条本园建成达大邑县二级幼儿园标准;每个班的规模以有利于幼儿身心 健康、便于管理为原则,不宜过大,必要时可增加班数。第三章幼儿园的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