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发布业务合同发布广告单位名称(以下称甲方):广告媒体单位名称(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根据国务院《广告管理条例》及《广告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甲方委托乙方于 201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期间发布广告
二、广告发布媒介为:人行过街天桥户外广告牌三、广告牌位置规格数量:本次广告发布活动共涉及广告位具体如下: 人行过街天桥广告位,规格为长 米,高 米为正反两侧(双面)合计:152 平方米
四、广告彩稿由甲方提供,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广告样稿
广告样稿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并保存
五、乙方在广告发布之前有权审查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对不符合《广告法》的广告内容和表现形式乙方有权拒绝发布
乙方承诺其有权限发布本合同项下的广告,甲方发布该广告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权益
如因广告发布问题引起任何纠纷,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六、上述人行过街天桥广告位每年广告费单价 95 万元(玖拾伍万元)、广告费中包括:a)广告媒体租金、广告发布费用以及与广告媒体设置发布有关的审批、登记、备案及其它相关手续的费用及税费;b)灯具使用费、电费、有关电器装置及维修费用(包括人工及材料费用);c)日常维修费用;d)每年一次画面制作、安装及审批等相关费用(含画面拆卸或清除的费用),如有超出一次以上,制作费由甲方承担、乙方负责审批等相关费用(含画面拆卸或清除的费用);e)合同期内基于该广告发布、维护的一切费用
七、广告发布期限 年,估计发布时间自 2025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共计 年),以实 际上刊时间计算
八、付款方式:本合同签订后广告费每年分 三 次支付:(一)首次于合同签订后甲方支付合同第一年总金额的 50%作为首付款,计: 47
5 万元 整,即 肆拾柒万伍仟 元
(二)广告发布 后, 甲方支付第二笔广告费合同第一年总金额的 40%合计: 38 万元整,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