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传染病防控定期消毒制度为了仔细加强学校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保障广阔学生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在学校的暴发和流行,对患传染病的学生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隔离治疗。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消毒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学校传染病消毒和隔离制度如下:一、学 校 消 毒 隔 离 工 作 在 校 医 指 导 下 进 行 , 接 受 部 门 的 业 务 指 导 和 检查。二、消毒工作应在无学生在场的条件下进行,防止刺激呼吸道和皮肤粘膜,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学生进入教室前应打开门窗通风至少 分钟。三、做好教室、宿舍、食堂、厕所、办公室、图书馆、实验室的消毒工作,地面用含氯消毒液喷洒,桌椅、门把手、楼梯扶手等擦拭消毒(有效含氯量mg/l ) , 或 用 % 过 氧 乙 酸 溶 液 对 物 体 表 面 和 空 气 进 行 消 毒 。 班 级 消 毒 要 有专人负责,并做好记录.对发生传染病的班级要重点消毒,增加消毒次数。四、寝室勤洗晒衣被,地面过氧乙酸消毒。五、 体温表用%酒精擦拭消毒。六、教室、寝室、办公室等场所每日坚持通风,利用课间休息,每次通风至少 分钟,保持室内空气清新。七、学校发现传染病人后立即让其隔离治疗,隔离时间以医学观察日为准,病愈后要有医院传染病科医生证明,由校医检查后方可返校上课。八、对发生疫情的班级在该传染病的最长埋伏期内要与其他班级学生相对隔离,停止去公用教室上课,禁止与其他学生共同用餐、共同游戏和活动。九、传染病流行期间学校应尽量减少 活动。十、学校应仔细落实消毒隔离等防控措施,并按要求做好记录。学校传染病防控定期消毒制度(二)一、为加强学校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学校应成立传染病防治领导,固定老师负责疫情管理、消毒等工作,积极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二、学校领导、其他老师、学生等,发现法定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应在规定时限内,向辖区内医疗机构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医疗保健疫情管理人员应仔细学习《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传染病防治知识,熟练掌握常见传染病诊断、报告、隔离消毒及疫情处理程序,切实加强传染病防治能力。三、学 校 发 现 , 乙 类 传 染 病 中 传 染 性 非 典 型 肺 炎 、 肺 、 脊 髓 灰 质 炎和人 感 染 高致 病 性禽 流 感于 小 时内,通过传染病疫情 监测信 息 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