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党校纪律制度一、 学校党校上课要提前 20 分钟到场。上课前 10 分钟未到者,迟到一次在全班作检讨,迟到两次者或正式上课迟到早退旷课一次者,取消其党校学员资格。分校组织的讨论以及其他集体活动要提前 10 分钟到场。正式活动开始后迟到一次者在全班作检讨,迟到两次者,取消其党校学员资格。二、 听党课期间,不得做任何与党课无关的事情。不得做其他课程作业,不准看小说等其他无关书籍。不准在课堂上睡觉,交头接耳,讲小话。初次违纪者提出严厉批评,不听劝戒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处分,直至取消其党校学员资格。三、 每位学员要模范遵守学校各种规章制度,不得违反日常管理规定,包括早起、早操、日常行为、内务卫生、上文化课和其他集体活动等各方面的规定。例如内务卫生方面,每位学员不得被评为最差床位,所在寝室不得被评为最差寝室。平常上课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违反课堂纪律。学生党支部将安排党员监督检查每位学员的日常行为。违纪一次在全班作检讨,违纪二次者取消其党校学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