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君子达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法律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由 xxx、xxx(自然人写姓名,法人股东写名称)出资设立xxxxxxxxxxxxx,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三条 公司名称: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下简称“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 五 条 公 司 经 营 范 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依法核准为准)第四章公司注册及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xxxxxxx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如下: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出资方式出资额 出租时间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据《公司法》第三十八条行使职权
第九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股东会以召开股东会议的方式议事,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参加,自然人股东由本人参加,因事不能参加可以书面委托他人参加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根据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1、定期会议定期会议一年召开 xxx 次,时间为每年 xx 召开
2、临时会议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执行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一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1、会议通知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2、会议主持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