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危险源制度(一)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目的:为落实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 第16),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经营的主体责任,全面排查治理本公司存在的安全隐患,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方针:本公司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对本公司属区域,加强事故隐患排查整改治理工作,预防本公司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3、排查流程:3
1 本公司各部门实行安全隐患定期排查制度,隐患排查实行从下到上、逐级排查;3
2 各部门将排查的安全生产隐患登记交安全办汇总;3
3 安全办将汇总后的生产安全隐患根据隐患后果的严重性进行分类,分成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后报分管领导;3
4 由分管领导(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长)召集安全办和其他相关部门进行分析,从管理制度、人员素养、遵章守纪等方面深刻分析其原因制定整改计划、措施、整改责任人,并配备相应的人力、物力资源
5 会议形成《安全隐患统计分析表》,经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每季度上报街道办一次
(存档)4、排查内容:4
1 安全出、疏散通道等疏散设施;4
2 消防设备设施的完好性;4
3 原材料、产品的存放条件及存放的法律规范性;4
4 作业过程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的使用等
5 设备设施上的安全装谿、电气方面的安全保护装谿 4
6 危险化学品临时存放的条件,存放的法律规范性;4、7 危险化学品使用位谿的防火防爆;5、排查周期
1 各部门每季度进行一次安全事故隐患排查;5
2 每季度上报街道安全办一次;6、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规定:6
1 对安全检查所查出的隐患制定整改措施及时 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2 对本公司无力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除实行有效的临时防范措施外,应立即 有关部门报告
3 对不具备整改条件的重大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