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经济处罚制度1
为防止发生事故,保护职工身体健康,实现安全生产,根据《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公司有关安全规章制度,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每个职工都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
所有职工对他人的违章行为有制止和向上级反映的义务
对领导违章指挥有拒绝执行的权力
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不论是否产生后果,均应承担责任,按本规定给予罚款处理
情节比较严重的,屡教不改的可以加重处罚,直至行政处分
在日常的安全检查中,在同一单位一个月内查出违章 起(含 起)以上,对该单位主管领导罚款 元、对单位罚款 元
在各种特别安全活动期间查到违章违纪行为,一律加倍处罚
根据具体情况有些问题可由安全部门规定为整改项目,在限定整改期内完成,可不罚款
对所查的违章违纪罚款,由安全部门开出罚款通知书经主管领导签字后生效,交公司财务扣款
安全管理经济处罚制度(二)为进一步法律规范和完善对外来施工、承包和租聘方以及外来施工和服务人员的安全管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
一、公司与相关方签订合同的责任单位是相关方归管理部门
1、负责组织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书,并对相关方各类证件和资格进行审查
2、负责对相关方及其作业现场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管理
3、负责督促相关方对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并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要求传达到相关方
二、各部门负责对本单位范围内的相关方的安全监督管理
1、负责对相关方的安全资质进行鉴定审核
2、 负责监督责任部门与相关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3、负责监督检查相关方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4、 负责对安全生产管理协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工程发包管理规定1、公司因基建、设备安装等工作需要对外发包工程项目,发包单位必须严格审核承包单位的合法性、技术水平及安全资质,对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不得对其发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