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高中校园服务队志愿者协会章程 实验高中校园服务队志愿者协会章程 校园服务队志愿者协会是由学校德育处和团委牵头、学生志愿者自愿参加的组织
校园服务队志愿者协会所提倡的精神是"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旨在提高学校校园文明程度,加强学校卫生监督,促进学生习惯养成
学生志愿者要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素养和道德素养,同意参加组织的活动,并在其中积极工作,自愿参加服务工作
第一条 校园服务队志愿者协会组织 (一)协会组织设理事长一名,理事三名
协会分四个服务队,服务队设队长、副队长各一名,队员若干名
(二)队长由队员选举产生,每个队员在队内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每个成员要服从协会的工作安排,仔细履行志愿者协会的职能,并有监督和被监督的权利
(四)对违反学校纪律的志愿者队员,将提出严厉批判,并剔除出协会
第二条 校园志愿者履行以下义务: (一)表率作用
法律规范行为,乐于奉献,立足本班,服务学校,争当表率,弘扬正气
(二)监督作用
围绕学校的卫生、纪律多做监督工作
(1)具体工作时间:①早上 7:00-7:20;②上午 9:35-9:55;③中午 12:05-12:35;④下午 3:40-4:00、5:30-5:50;⑤晚上 9:55-10:10
(2)在校园内对学校的卫生(乱扔废纸、乱倒垃圾、值日生未及时打扫的卫生等)、纪律(上、下学时在校园内乱骑自行车、谈恋爱等)进行督导检查
(3)每队分两组,分别由队长、副队长领队,早饭时、晚饭时、晚上放学后时间交替服务督导,其他时间联合督导,如:中午放学后,有两、三个队员在校门口督导
(4)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事件(如:打架、斗殴等),及时制止,并立即上报 (三)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和建议,热情服务,帮助同学进步,并及时反映同学们对卫生和纪律的要求,共同制造精神文明校园
(四)每周督导完后,每个队员写一份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