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宣传栏使用管理方案宣传栏由桂林电子科技大学信息科技学院团委统一管理,由院学生会协助完成
为了进一步法律规范宣传栏的管理和使用,使其成为精神文明的宣传阵地和展示我院学生精神风貌的窗,成为校园文化建设和校园人文景观的亮点,特制定本办法
一、宣传栏位置安排:宣传栏共有 14 个
为了很好的区分宣传栏的使用部门,院团委将在宣传栏上统一标记使用部门的名称第一组摆放位置为:教学楼一教一区与二区之间(教学楼入)横向放六个分别是:学院党委(1 栏)、院团委(1 栏)、院学生会(4 栏)第二组摆放位置为:二教一区,一楼并排摆五个
分别是:教务部(1 栏)、学生工作部(1 栏)、后勤服务部(1 栏)、学院办公室(1 栏)、招生就业部(1 栏)
第三组摆放位置为:二教一区和二教二区之间摆三个
分别是:白律委员会(1 栏)、大学生社团联合会(1 栏)、大学生艺术团(1栏)
二、宣传栏张贴办法:1:宣传栏上所贴内容的形式可以分为喷绘、写真、海报、打印通知这四种
(1) 喷绘、写真张贴要求:尺寸统一为:X 2m(2)海报张贴要求:海报一律使用全开 A0 海报纸
通知一律用红色 A0 纸张,毛笔书写,字迹要清楚、工整
不得有错别字
(3)打印通知要求:张贴到宣传栏时,统一为 A3 纸打印
(4)宣传栏只能使用透明胶粘贴,不可使用泡沫胶、双面胶等难清理的黏贴工具
2:宣传栏上所张贴内容要积极向上,符合现代大学校园的精神文明建设
符合一段时间内的校园主要活动内容
3:所有部门张贴之前均需要到院党委进行审批
得到批准后,方可张贴
否则张贴无效
4、各部门只能张贴在本部门的宣传栏上
不可随意张贴
5、宣传栏上的宣传物资到期后,各部门应白觉取下
三、宣传栏管理办法:1、宣传栏由院团委统一规划、管理
宣传栏一旦摆放到位后不可随意移动
其中,安排给学生使用的宣传栏由院学生会负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