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宿舍是住宿职工生活、学习的场所,是反映医院面貌和职工素养的重要窗。为加强宿舍管理,创建文明、干净、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本规定。1、宿舍由医院总务部统一管理,住宿职工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服从管理。2、住宿职工按指定房间和床位住宿,严禁私自调换房间和床位,不得将床位外借。3、不得占用其他空置床位,不得拒绝总务部安排他人入住。4、不得留宿异性,不得私自留宿非本室人员,外来人员须在晚上 10 时前离去。5、爱护公物,实行公物保管责任制,床铺等公用设施不得私自拆装、移位。寝室内盖被叠放整齐,保持床面清洁平整。6、节约用水、用电,爱护设施,不准私接电源,私拉灯头插座,严禁使用电器在宿舍内烧水煮食。7、保持宿舍干净卫生,墙壁上不乱贴、乱画,不许敲钉入墙,乱挂衣物,严禁向窗外和走廊抛砸各种物品,泼倒茶水等,垃圾要倒进垃圾箱。8、保持宿舍区宁静,严禁在宿舍区焚烧废弃物,严禁哄闹、赌博等。9、住院职工要妥善保管房间钥匙,不得借给他人,丢失时,应及时报告总务部,严禁自行配钥匙。10、加强自身防范,保管好私人财务,现金要存入银行,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乱放。离开宿舍时要做到五关:关窗、关灯、关门、关水、关电。11、不准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不准在宿舍走廊内堆放杂物。宿舍如发生意外事件,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保安部报告。12、每宿舍推选舍长一名,负责各宿舍,宿舍保洁排班工作,配合总务部加强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