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各类危险性作业活动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章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2
1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各部门、各单位
2 在公司管辖范围以内从事危险性作业的外委施工单位、承包单位、供货单位等相关方
三、 定义3
1 危险作业指在生产或施工区域内进行的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临时用电作业、特别物项运输、恶劣天气时室外作业、危险区域动火作业、高处作业、交叉作业、动土作业、其他危险区域的危险作业等作业项目
1 安全管理部门4
1 编制危险作业管理制度;4
2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法律规范的要求,根据公司实际界定危险作业的范围;4
3 监督危险作业许可制度的执行,对不遵守许可制度的单位进行督导,开具不符合项纠正措施,进行安全绩效考核
2 生产管理部门4
1 特别危险作业开工之前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4
2 组织作业单位有关人员对危险作业进行技术磋商,确定安全可靠的风险预防措施;4
3 危险作业前组织或参加方案或安全技术交底
4 对危险作业过程当中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 必要时会签危险作业许可证
各部门、相关方4
1 认真学习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和其他危险性较大的专业管理制度;4
2 对需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的特别危险性作业向技术部门提出申请,提出具体要求
3 认真履行危险作业审批手续,对在本区域内进行的危险作业进行监督、检查,会签作业许可证
4 公司各相关部门负责对接口相关方的危险许可的监督管理
审批人员的职责4
1 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进行审查
2 检查并督促各项措施的落实
3 督促相关人员履行其职责
5 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4
1 提出并监督落实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