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制度一、目的职业卫生工作是企业安全、健康、环境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仔细贯彻执行《职业病防治法》,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员工健康及其相关权益,特制定本制度。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三、职业危害防治职责3.1 主要负责人职责设立职业危害管理机构,并提供人力资源;定期召开职业健康工作会议,讨论解决存在的问题;组织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及时消除职业危害事故隐患;保证本单位职业危害防治投入的有效实施;组织建立并实施本单位的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时、如实报告职业危害事故。3. 2 主管职业危害负责人职责3. 2.1 明确对本企业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的具体职责和任务;组织职业危害防治检查及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的要求;组织制定、修订和审定各项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并检查其执行情况;明确在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中的组织、实施责任。各部门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3.3 职业危害岗位防治职责参加职业危害防治培训教育和活动、学习职业危害防治技术知识,遵守各项职业危害防治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发现隐患及时报告;正确使用、保管各种劳保用品、器具和防护;不违章作业,并劝阻或制止他人违章作业行为,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当工作场所有发生职业危害事故的危险时,应向监督管理人员报告,并停止作业,直到危险消除。四、职业卫生告知及职业病报告制度4.1 聘用作业人员时,将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产生的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及相关权益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欺骗。在醒目位置设置公告栏,公布有关职业病防治的规章制度,产生职业病种类、后果及其预防,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措施和作业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组织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设置警示标志;五、职业危害申报制度5.1 根据安监总局《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规定,向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5.2 存在或者产生职业危害因素的项目根据卫生部发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