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翰崴运营中心工程 (幕墙工程)工程施工合同二 0 一 七 年 一 月 一 十 六 日新翰崴运营中心工程(幕墙工程)施工合同总承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LiT0n
分 包 方: (以下简称乙方)T0VMB
总承包方与分包方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将其承接的新翰崴运营中心工程幕墙工程发包给分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省、市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各自权利、责任,共同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及合同范围1
1 工程名称:新翰崴运营中心工程 ( 幕墙工程 ) 1
2 工程地点:厦门市湖里区集美大桥桥头 1
3 工程内容:幕墙装饰工程所有玻璃幕墙、铝板、石材干挂幕墙、玻璃幕墙窗、玻璃栏杆等内容(不包括墙面真石漆)
二、合同价款约定及承包方式2
1 合同价款约定:本合同采纳固定单价合同
2.1.1 单价按双方如下约定不变,工程量按施工现场实际完工展开面积进行计量结算
2.1.2 本固定单价合同为综合单价
包括项目实施过程中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但不包括垂直运输)、项目管理费、利润、幕墙工程的相关实验费用、检测费用(但不包括措施、企业规费、税金等)
2.1.3 如在施工过程中因结构安全或使用功能的需要设计变更、或材料变更时,合同单价约定范围内变更的,按原约定单价执行;合同单价约定范围外的变更,经双方协商后增补
2.1.4 本合同签订后,不因市场材料价格的变化、人工费的调整、各项税费的调整、政府相关政策的调整等引起的变化而作调整,,在承包范围内实行固定单价包干,不作任何补贴
2.1.5 具体约定单价、总价如下:项目名称单价元/暂定量(㎡)暂合计工程量计算方式㎡铝合金门窗(LOW-E 中空玻璃)铝合金门窗(普通钢化透明玻璃)铝合金玻璃幕墙(普通钢化透明玻璃)铝合金玻璃幕墙(钢化夹胶白玻)铝合金百叶